《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今起正式实施
全流程监管,“围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以下简称《市治超办法》)今天起正式施行。《市治超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着眼治超的全过程管理,明确治理超限运输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特别是突出了源头治超、规范了科技治超,把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结合起来。《市治超办法》实施后,过去治超工作过多倚赖超限行为发生后路面查整的被动局面将有较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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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测算,如果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以一般等级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12至15年来看,实际使用寿命仅为2至2.5年。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还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关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昨天上午9:45,记者来到雨花台区凤集大道动态称重检测点,看到执法人员正在对驾驶员进行《市治超办法》宣导。执法人员提醒货车驾驶员,除了遵守道路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外,在行经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动态检测监控区域时,还应当服从现场指挥。
10:15,在雨花台区梅钢成品码头,一辆刚刚装载完成的货车正在称重,随后驾驶员来到源头治超车辆自动采集点的磅单打印处领取磅单。“只有符合装载要求,称重系统才会自动打印货物运输单,车辆凭借运输单才能出场。”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产品码头运行中心党支部书记杨帆介绍,通过这个系统确保车辆在出场时就不会超载超限。
据了解,目前南京沿江港口的源头管控重点单位有22家,一共配备了40套称重系统,基本实现港口全覆盖,一旦出现超限超载信息,系统会自动推送给港口的现场执法人员。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四支队支队长曹成伍介绍,《市治超办法》的亮点,是整合了城乡道路一体管理,贯通了从车辆生产改装到上牌、运输企业、货物装载源头到路面管控的全流程,融合了部门监管、联合执法、区域协同、信用监管各方式,特别是明确了货物装载源头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方式,建立了源头治超与路面检查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机制。
针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类型,《市治超办法》依法确定了相应的监管部门。“比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港口、道路货运场站、交通工程工地,城乡建设部门监管房屋和市政工程工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应急管理部门监管非煤矿山,水务部门监管水务工程工地等。”曹成伍介绍,针对其他行业,《市治超办法》也依法予以明确。
《市治超办法》实施后,交通运输部门将与公安、工信、城管、建设等各治超成员单位一道,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良好公平的营商环境。
目前全市共有62个不停车称重点,基本覆盖全市范围内主要货运通道、重要桥梁。数据显示,今年来,我市治超省级监测点超限率为0.03%,公路运输本质安全度有较大提升,治超工作的成效开始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