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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个人投资收益怎么算
涉外离婚个人投资收益按照以下情况计算: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二、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怎么办
涉外离婚一方不回来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找法网提醒您,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离婚的材料齐全后,法院会开庭,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法判离。
三、民法典离婚时涉外财产如何处理
对于涉外财产,在国内的法院一般无法进行分割,国内的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时可能会以没有管辖权而不处理,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就境外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形成的书面协议可以被支持。
《民法典》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目前《民法典》的调整范围主要针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财产在境外,严格意义上,就属于境外法律管辖的范围,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所以离婚时对于境外财产一般不予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在国内能达成关于涉外财产的分割协议并设定履行义务、违约条款,那么可以就该协议在国内法院进行诉讼。